1.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家属第一时间告知离退休管理处;
2.离退休管理处及时向学校人事处报告;及时向逝世老同志原工作部门报告;
3.离退休管理处与逝世老同志家属联系,是否需要撰写讣告,如需要,查档案起草讣告,张贴在校园内和家属区布告栏;
4.离退休工作处人员代表校方吊唁、慰问逝世老同志家属,并介绍丧葬办理有关政策;
5.原工作部门领导代表原部门吊唁、慰问逝世老同志家属;
6.丧葬用车(仅限于自贡市区内)按学校有关规定由学校后勤总公司安排并结算有关费用;
7. 丧事办理完后,家属凭《死亡证》和《火化证》,到学校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地点:汇南行政楼409室;
8.对长期易地居住(自贡市区外)老同志逝世后逝世办理,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到易地参加丧事办理事宜,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吊唁慰问。
【编辑:牟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