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特殊病种的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份申报一次,病种共21种,其中带★的五种病可每月1-10号申报,具体病种及详情通知如下:
一、病种
1、肺心病
2、冠心病
3、原发性高血压
4、风心病
5、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6、心脏换瓣术后、心脏起搏器安装术后
★7、肝肾移置、骨髓移置术后(每月1-10号申办一次)
8、糖尿病
9、甲亢
10、帕金森氏综合征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慢性肾衰竭(每月1-10号申办一次)
13、慢性前列腺增生症
★14、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每月1-10号申办一次)
15、肝硬化
★16、再生障碍性贫血(每月1-10号申办一次)
★17、急慢性白细胞血液病(每月1-10号申办一次)
18、精神病
19、结核病(患病治疗期2年)
20、类风湿关节炎(2017年新增)
21、痛风(2017年新增)
二、享受待遇
申报审批合格后,有关申报病种的门诊费用在医保规定报销范围的报销80%,每年最高报销1300.00元。
三、申报资料
本人近一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含住院检查报告、盖医院鲜章)或三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病情诊断书、病史资料及相关检查报告等、近期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申请书。
四、交资料时间、地点:
每月申办一次的病种每月1-10号,其余病种每年4月1-30日交申报资料到学院后勤管理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过期不再办理。
咨询电话:5505896。
离退休管理处
2017年6月20日
【编辑:牟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