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把学校对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切实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工作,并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困难补助适用范围
学校在册离退休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申报程序
(一)离退休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申请困难补助的理由。因病致困的离退休教职工还需要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二)离退休小组进行审核和上报。各离退休小组收到离退休教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后,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做到“四个清楚’:家庭情况清楚、经济来源清楚、生活水平清楚、突发事件清楚。在核实困难情况后,会同支部书记、本小组副组长集体讨论研究提出困难补助等次初步意见,并上报离退休管理处。
(三)离退休管理处负责审批。对各离退休小组上报的离退休教职工困难情况,离退休管理处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进行补助和确定补助标准。
三、困难补助条件及标准
(一)一般困难:由于疾病或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每人每年500元;
(二)较困难:由于意外灾害、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一定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每人每年1000元;
(三)困难: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遇突发性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家庭刚性支出过大,造成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每人每年2000元;
(四)特别困难:因患重大疾病需要终身治疗,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离退休教职工,每人每年5000元。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离退休管理处。
附件:《四川轻化工大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四川轻化工大学离退休管理处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四川轻化工大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小组: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个人月收入 | 家庭月收入 | 家庭成员数 | |||
造成经济 困难的 主要原因 | |||||
小组 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离退休管理处 意见 |
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1、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必须本人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此表;
2、“小组意见’栏须本人所在小组组长会同支部书记、副组长集体讨论研究后,由组长签字,证明是否属实并明确“一般困难’、“较困难’、“困难’、“特别困难’四个等次之一,供离退休管理处研究确定慰问金额时参考;
3、此表由各组组长于每年11月30日前上交离退处。
【编辑:杨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