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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文体活动管理办法

作者:摄影:来源:离退休管理处2022-05-29244

     为丰富学校离退休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保证离退休教职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参观、娱乐活动,提高老年文体活动的参与率,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原则

   (一)确保安全原则。离退休党支部,离退休小组,老年书画摄影、体育、钓鱼等协会和常青艺术团(以下统称“离退休教职工团体’)组织活动时,应进行安全论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活动不能组织。可以开展的活动,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开展活动前,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应对参与者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

   (二)自愿原则。离退休教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自愿选择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三)就近原则。依托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主要立足校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坚持就近原则适当进行外出参观学习活动。

   (四)分层负责的原则。

   1.各离退休党支部负责开展离退休教职工党建学习活动,抓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学习,结合支部实际应积极开展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

   2.各离退休小组抓好离退休老同志的交流活动,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聚餐活动和外出参观活动,协助离退休管理处抓好集体性的大型活动。

   3.各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协助离退休管理处抓好离退休教职工集体性活动。

   4.离退休党总支、离退休管理处负责抓好离退休教职工团体文体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和集体性大型活动及外出比赛活动的组织工作。对外出比赛、表演和参观学习活动,离退休党总支、离退休管理处要派专人协调行车、就餐、服务、安全等事宜。

    二、活动参与对象

   (一)聚餐活动人员原则上仅限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及工作人员,特殊情况报离退休教职工团体研究同意后家属可自费参加。

   (二)外出参观学习活动人员原则上仅限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及工作人员,特殊情况报离退休管理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吸收离退休人员家属、直系亲属自费参加。

   (三)外出参观学习活动要充分考虑老同志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年满80周岁以上符合出行条件的健康老同志参加外出活动,需由其有照顾他人能力的健康家属、直系亲属亲自签署活动安全承诺书后全程陪护伴行。对行动不便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便参加外出活动者,原则上不安排其参加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如其本人坚持要求参加活动,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国家卫生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健康证明,并由其有照顾他人能力的健康家属、直系亲属亲自签署活动安全承诺书后全程陪护伴行。对不便参加活动的老同志,由各教职工团体在适当时另为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活动,或以其他形式弥补。

   (四)集体性比赛活动或外出比赛活动仅限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参加。

   (五)集体性表演活动或外出表演活动,经离退休教职工团体研究同意和离退休管理处批准,可适当吸收我校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家属参加。

    三、活动流程

   (一)制定活动计划。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应制定全年文体活动计划,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形式、时间、地点、负责人等,并报离退休党总支、离退休管理处批准。

   (二)制定活动方案。每项活动必须制定完整的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形式、参与对象、时间、地点、交通、器材、服装、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有关责任人、经费预算等。

   (三)活动的审批。组织集体性的党建、小组、协会、团体活动必须报离退休党总支、离退休管理处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开展。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活动或外出比赛活动须经离退休管理处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

   (四)活动的组织。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组织活动前,须经离退休管理处考察审核旅行社和旅游租赁车公司资质、保险购买情况完善合格后可委托进行组织或离退休教职工团体自行组织。

   四、活动保障

   (一)交通。参加校园内交流活动一般情况下自行乘坐公交车或学校校区通勤车。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校区间的大型活动一般情况由离退休管理处租车。组队代表学校参加本市有关比赛,一般情况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须报离退休管理处批准后可合乘出租车。组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交通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参加其它文体活动,交通费自理。

   (二)伙食。代表学校参加本市有关比赛的人员由离退休管理处根据赛事情况统一安排。组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人员按参赛文件办理。

   (三)服装。一般情况下比赛活动和表演活动所需服装由队员自行准备,表演服装租赁费经离退休管理处批准可据实报销。

   五、活动安全事项

   (一)组织开展活动前,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需将详尽活动方案报离退休党总支、离退休管理处同意,离退休党总支、离退休管理处应对活动内容、活动线路、活动地点的安全风险和经费开支、人员参与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派专人随行管理和服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出行人员本人及其家属亲笔签署活动安全承诺书后再进行活动。

   (二)组织开展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前,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需提醒并落实:

   1.注意带上身份证、老年证、退休证等用于登记住宿或景区领取购买免减票的身份证明。

   2.注意带上少量现金,用于应急。

   3.注意带上手机和充电器、充电宝,保持通迅畅通。

   4.根据需求,注意带上日常药品备用和自身疾病日常服用药品。

   5.根据需求,注意带上保暖护身衣裤鞋袜、帽罩围巾及雨伞备用。

   6.根据需求,注意带上个人用具,卫生用品,洗漱用品,防风防水防晒护肤用品,旅行水壶暖水杯等。

   (三)离退休教职工集体外出活动时,不允许个人单独行动。特殊情况必需由本人报告带队负责人和离退休管理处工作人员后接受安排,游玩时注意结伴行走,防止落单掉队失联,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摄影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防止崴脚、失足坠落、碰撞刺戗。

   (四)凡外出活动地点超过所在辖区,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需为参与人员购买保险。

   六、活动经费管理

   (一)离退休党总支、离退休管理处对离退休教职工活动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要安排专人管理本团体经费,达到收支平衡,帐目清晰、有效使用。

   (二)各离退休教职工团体要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组织活动结账时至少需两名老年团体组织负责人在结账单上签字。

   七、本活动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离退休党总支、离退休管理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从2022年6月1日起试行。

 

【编辑:杨春燕】